各区生态环境局、自贸区管委会保税区管理局、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主要负责辖区内各产业园区跟踪评估和联动申报的组织工作,全过程参与材料审查、现场核查、分析评估等跟踪评估工作,指导和督促园区做好整改落实。
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是落实“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的责任主体,负责园区落实情况的全面自查,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明确1位联络员组织提交评估材料、配合现场核查、落实跟踪评估整改。按自愿原则申请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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