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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当具有强烈的创业意愿,愿意承担创业风险,并同时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申请人为上海京申拥有分支机构的25个省份以及4个直辖市所属的50所知名高校2016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申请人可以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获得所在学校书面同意。

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请人未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上海京申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
申请程序
  • 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2021年12月15日(截止时间各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

  • 申请人可通过所在高校、上海京申官方网站或有关路演活动了解上海京申大学生创业计划有关细则。

  • 申请人申请创业项目,原则上应以团队方式进行。每个创业团队原则上为2人。团队成员为合伙关系,就创业项目发生的债务共同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 申请人按要求完整填写《京申科技大学生创业计划申请表》,并提交所在高校就业指导部门评审。

  •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可选择上海京申推荐的创业项目品类,也可申报自主创业项目,同时根据万达广场铺位所在区位情况选择创业所在城市并明确是否服从分配。

  • 评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将在其所在高校和上海京申官方网站公示。

联系方式
扶持协议

候选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与京申科技签订统一格式的创业扶持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若候选人未按期签约的,京申科技有权取消候选人资格。

候选人签订创业扶持协议后,应严格按协议约定执行创业计划,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如候选人逾期不执行创业计划,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京申科技有权取消 候选人资格,并按创业扶持协议相关约定处理。

其他

候选人创业自负盈亏。

本报名细则的解释权归京申科技所有。

京申科技保留对本报名细则进行更改的权利。

投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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