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依据
1)现场勘查所掌握的一手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4-29)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5)国发(1996)31号《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7)《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
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10)《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1995)
二、设计原则
1) 协助企业采用科学合理的收集方式,在达到收集效果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气量。
2) 积极稳妥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结合企业的现状和管理水平采用可靠的污染治理工艺,力求运行稳定、费用低、管理方便、维护容易,从而达到消除废气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3) 妥善解决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避免二次污染。
4) 严格执行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国家和地方颁布的规范、法规与标准。
5) 选择新型、高效、低噪设备、注意节能降耗。
6) 总平面布置力求紧凑、合理通畅、简洁实用。尽量减小工程占地和施工难度。
7)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设计规范、标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
8)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对工业污染进行治理,充分发挥建设项目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京申公司主导产品——RCO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
RCO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是我公司积累多年有机废气治理之经验,与国内多家科研院所联合研制成功的高效节能的新型系列产品。适用于中低浓度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原理:主要根据多孔活性炭的吸附性能和活性炭在高温状态所表现的脱附性质而将有机物分别吸附和脱附,脱附后的有机物进入催化燃烧炉在250°C-400℃进行催化燃烧将C、H化合物氧化为CO2和H2O等。
三、工艺原理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有机尾气通过引风机进入活性炭吸附箱进行吸附浓缩后送入催化燃烧室,在250°C-400°C的较低温度下进行催化反应,反应生成CO2和H2O实现达标排放。
四、PLC自控装置
PLC自控系统设置有集中控制和就地控制,系统负责对废气处理设施各动力设备实施供电和自动控制。对废气处理设备中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关键点的温度和压力加以监测。为保证废气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本设计通过采集与传输温度、压力的参数变化信号来达到自控氧化与自控连锁的安全保护功能。
五、质量保证及承诺
1. 设备保质期:主机5年,风机1年,自设备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设备出现故障,接甲方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排除。质保期后每年免费对设备进行一次技术指导性维修保养
2. 质量保证期间,由于设备本身材料、设计以及制造上的缺欠而产生的设备质量问题和故障,供方应免费予以维修以及零部件更换。
3. 质量保证期间由于卖方保养不当和使用操作等人为因素所造成的以及其他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设备损害和故障,供方也应及时上门维修,并承诺对于维修费用和零部件更换费用给与优惠。
4. 供货方承诺对本项目设备提供终身的零配件维修供应。
5. 供货方承担所有设备的运输、包装、安装,采取交钥匙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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